被熟人'忽悠'的惨痛教训
事件回放
三环新城的业主TTSM去年8月经朋友介绍,在尚未与一家装饰公司签署装修合同,甚至报价还没有确定的时候就草率开工了。
装修前物业要收取装修押金4000元,装饰公司以各种理由让TTSM垫付。施工队违章施工将楼下业主的房子泡了,在说好了这笔钱结账时从该装饰公司装修款中扣除的情况下,TTSM先赔偿了楼下邻居,还交了物业罚款;这支施工队多次在楼道堆放垃圾,都先由TTSM垫付了罚款。结账时,由于装修水平差和拒付赔偿款等问题,TTSM未付给装饰公司余款,想等问题解决完了再补齐。装饰公司无视法律,两次用铁锁将TTSM的家门锁上,并且多次来电、发恐吓短信威胁TTSM,而且没有对装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。
专家点评
张工(搜房网装修大学校长)
业主装修一定要找正规的有施工资质的装饰企业来做,即使熟人介绍也要签署最新版的正式合同,合同上应有企业合同章,如果日后有纠纷发生才有法可依。由于业主没有与装饰公司签订合同,产生纠纷后连相关负责人也联系不到,更别提相关的维权活动了。
一场可以避免的装修纠纷
事件回放
丰台区某小区李先生,在设计师和业务人员的劝导下,与一家装饰公司签订装饰合同,合同明文约定要使用金秋牌一级大芯板,可在装修现场,李先生发现施工人员使用的大芯板并非是金秋牌一级大芯板,而是一个杂牌子的大芯板,李先生随即要求更换,但施工人员认为这种大芯板的功能一样,并不存在质量问题,拒绝更换。
装修后,李先生请有CMA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空气质量检测,发现屋内的游离甲醛超标,李先生认为是大芯板的质量不合格,要求装饰公司赔偿,告上法庭。丰台区人民法院经调查取证,最后认定装饰公司存在一定的问题,赔偿了李先生3000元。




